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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ETNAM IMPORT OPERATIONS · 2026

越南进口手续
实操查询手册

按具体品名整理HS识别资料、专项监管、清关操作与常见风险。用于进口前预审和客户询价,不以商业品名代替正式归类结论。

85具体进口品名
11监管品类
2026.08.31法规核验版本

申报前先确认商品实质

8位HS、税率和专项手续会随材质、成分、用途、功率、原产国、新旧状态而变化。页面中的HS方向用于资料收集和预审;发货前必须按现行清单复核。VAT不得对全部品名统一套用8%,须核对174/2025/NĐ-CP排除范围及申报日有效规定。

2026联网核查更新

法规状态截止2026-08-31。下列变化与逐项手续、风险及法规入口同步;适用结论仍取决于申报日与商品参数。

官方来源核查 · 含待核实项
截止日期:2026-08-31(越南时间;本轮触发时间2026-08-30T17:00Z对应当地8月31日)。对85项逐项复核;本次仅更新本地文件,不发布网站。
8月新增:124/2026/TT-BTC自8月22日将进口原产地证明查验纳入风险管理;39/2026/NQ-CP自8月25日规定同一法人企业更名后的旧标签/包装过渡。两项对1—85号条件适用,不等于免C/O、免标签或自动获得FTA税率。
本月生效:214/2026/NĐ-CP植物检疫等处罚规则自8月5日实施,重点48—53号,5、40、41号按加工状态条件筛查;31/2026/QĐ-TTg自8月14日实施,46号酒类优先核对口岸。
历史纠错(不是8月新法):商品标签改按37/2026/NĐ-CP,自2026-01-23替代43/2017/NĐ-CP和111/2021/NĐ-CP;修正1—85号标签操作和风险。37/2026/TT-BCT正式修订纺织QCVN,自2026-07-01施行,75—85号按新范围条件判断;37号一般化学品补查38/2026/TT-BCT针对NaOH、PAC、工业氨的修订。
待生效:292/2026/NĐ-CP(9月5日)、85/2026/TT-BTC(9月15日)、336/2026/NĐ-CP单一窗口(10月15日)、44/2026/TT-BCT矿山/井下防爆设备规范(11月1日)及11/2026/QH16海关法修正(2027年3月1日)。不得提前替代申报日现行程序;矿山设备重点15、16、19、23、24号按技术用途筛查。
未发现可确认的本月专项替代:建材41/2026/TT-BXD、ICT29/2025/TT-BKHCN及36/2026/TT-BKHCN、食品15/2018框架及暂停状态、医疗器械24/2026/TT-BYT、化妆品34/2025/TT-BYT、二手机械18/2019/QĐ-TTg、EPR110/2026/NĐ-CP及24/2026/TT-BNNMT;这不代表所有型号或税号均无变化。动物检疫的国别/厂家准入仍需逐票查询。
MFN/FTA及VAT:本轮未确认85项可统一适用的新税率。必须按申报日、8位HS、商品性质、原产国及协定原产地条件核算;VAT不得统一8%。没有商品参数的结论统一为“需按HS、用途、成分或技术参数确认”。
证据边界:37/2026/TT-BCT签署PDF第2页明确7月1日生效,优先于个别官方汇总表的2027年日期;已核对其纺织附件。44/2026/TT-BCT、336/2026/NĐ-CP、11/2026/QH16目前只作已发布/待生效预警,具体型号映射或系统实施细则为“未交叉验证-待核实”。

85项共同操作流程

1. 收资料:合同、Invoice、Packing List、B/L或AWB、产品目录/照片、技术参数、成分或材质、用途、品牌型号、原产国;申请FTA税率时准备有效C/O。124/2026/TT-BTC自2026-08-22补充33/2023/TT-BTC第15条第10款,原产地证明查验采用风险管理;仍须保留协定原产地、运输和证明文件,不是免交或免核验。

2. 预归类:按越南8位HS核对商品描述、章节注释和归类规则;复杂商品建议申请预先确定编码或准备归类说明。2026-09-15起按85/2026/TT-BTC执行商品归类和分析规则,该通知替代14/2015/TT-BTC及17/2021/TT-BTC。

3. 查政策:以HS和商品实质双重核对禁止/限制进口、许可证、合规认证、质量检查、检疫、食品安全、化学品或医疗器械管理。2026-09-05起按292/2026/NĐ-CP执行外贸管理总框架并替代69/2018/NĐ-CP;旧部委实施文件仅按该法规定的过渡期继续适用。

4. 完成装运前手续:产品公布、进口许可、境外厂家准入、检疫证、检测报告、CFS/LOA、合规证书等应在发货前完成。

5. 到港申报:电子报关;提交专项监管登记/结果;海关分流查验;缴进口税、VAT及适用的消费税/环保税。31/2026/QĐ-TTg已于2026-08-14生效,到港时还应按该决定核对是否必须在进口口岸办理海关手续;同一提单混装清单内外货物时按口岸清关要求预审。

6. 标签与流通:按37/2026/NĐ-CP第IV章和附件I核验原标签、越文补充标签及分品类必填信息,保留批次、检验、公布和追溯文件。39/2026/NQ-CP仅适用于更名但不改变法人、企业代码和货物责任主体且符合条件的企业:清点更名前已印制的旧名库存、留存印制日期及主体连续性证明、公开新名;自新名登记证签发日起最长12个月使用库存包装,不得继续新印旧名。已包装货物可按有效期流通;特殊注册/公布文件仍需依法更新,不属于37/2026第98条第4款的情形才按此机制审核。

7. 新旧状态与供应链合规:292/2026/NĐ-CP生效后,二手消费品、二手医疗器械及二手数字技术产品等须按新禁入清单审核;同时核查供应链是否涉及强迫劳动。处罚风险按已于2026-07-01生效的169/2026/NĐ-CP评估,不再引用128/2020/NĐ-CP。

全部品名

显示 85 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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